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房屋征收决定)要点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申请人对自己的房屋被征收不服,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房屋征收的决定。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 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区人民政府,住所地: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区长,联系电话: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年月日作出的府〔〕号《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和理由:年月日,申请人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府〔〕号《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 公告中获悉, 该征收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房屋被征收,故与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1. 该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前述规划时并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认证⋯⋯ 。2. 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 征收补偿费用未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但被申请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并未做到足额到位、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 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为此,申请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人民政府申请人(盖章):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