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 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1
行政诉讼: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纠纷案件的活动
行政诉讼法:是指由国家制度的,用以调整人民法院、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行政诉讼中活动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为了解决行政争议,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而形成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在整个行政诉讼过程中,或在行政诉讼的主要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裁判行政争议的范围,亦即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利进行监督的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管辖权异议:是指由当事人所提出的对管辖权的异议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与诉讼当事人地位相同的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以自身名义进行行政诉讼, 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厉害关系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到法院打行政官司的原告和被告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能够用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取得的情况下, 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加以确定和保护的制度
质证: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庭审中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的大小进行对质辨认及核实的活动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适用于各种行政案件, 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