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概述1、概述: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来自、、施工单位及检测部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工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2、见证取样检测标准、依据检测项目依据文件 /标准水泥物理性能检测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等GB175 — 1999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 — 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 — 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GB/T2015 — 2005《白色硅酸盐水泥》GB/T3183 — 2003《砌筑水泥》GB/T1346 — 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 凝结时间、 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5 — 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7671 — 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2419 — 2005《水泥胶砂流动度测验方法》GB/T8074 — 1987《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701 — 1997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1499
1 — 2008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
2 —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