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06年7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实施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规划》立足于天津市的长远发展,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重视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体现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原则,强调城乡统筹和以人为本,符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于促进天津市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规划》文本共17章,137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天津市行政辖区面积11919
规划期限为2005—2020年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第一部分城市性质、城市职能及发展战略第九部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第二部分城市规模第十部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三部分滨海新区规划第十一部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第四部分中心城区规划第十二部分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规划第五部分城镇体系规划第十三部分产业布局规划第六部分市域空间布局规划第十四部分综合防灾规划第七部分对外交通规划第十五部分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规划第八部分城市交通规划第十六部分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天津位于东经116°43'至118°04',北纬38°34'至40°15'之间
市中心位于东经117°10',北纬39°10'
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东临渤海,北依燕山
天津位于海河下游,地跨海河两岸,是北京通往东北、华东地区铁路的交通咽喉和远洋航运的港口,有“河海要冲”和“畿辅门户”之称
北起蓟县黄崖关,南至滨海新区翟庄子沧浪渠,南北长189公里;东起滨海新区洒金坨以东陡河西干渠,西至静海县子牙河王进庄以西滩德干渠,东西宽117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