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新版《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核心提示: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
作者: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编制组
目录第一章综述1 1、总则 12、建筑设计服务内容23、建筑设计服务计费24、其他说明3第二章设计基本服务计费3 1、投资费率计费方式32、单位建筑面积计费方式33、工日定额计费方式3第三章设计其他服务计费4 第四章附表4 附表一设计各阶段工作量分配参考比例表(%)4附表二计费基价表(单位:万元)4附表三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5附表四部分工程单位建筑面积计费表(元/ 平方 M )6附表五工程咨询服务工日费用表6附表六设计其他服务计费表(Ⅰ)6附表七设计其他服务计费表(Ⅱ)7附表八设计其他服务计费表(Ⅲ)7第一章综述 1、总则1
1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 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 (以下称 《计费指导》 )
2 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3 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
4 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1)合同签订后7 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4)提交施工图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