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案例分析1
在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继承人A提出被继承人的遗嘱,请求法院依据该遗嘱分割遗产
继承人 B提出证据证明该遗嘱已被A篡改过,但是法院没有审查B的证据,而认为该遗嘱经过了公证,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问:法院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法院的做法违法
根据司法认知的规则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7 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所确认的事实属于法院司法认知的范围,法院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但是当事人有权提出相反证据推翻经过公证的遗嘱,法院必须依法审查以裁定是否采纳该相反证据,而不得非法剥夺和拒绝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
于 1998 年 5 月借给 B 人民币 2 万元,但是 A 因为与 B是好朋友就没要B 立借据
还款期已过多时, B仍然不向 A偿还该借款
A 欲起诉 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
A 非常愤恨,于是在 B 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 A借了人民币 2 万元的话语
于是, 1999 年 2 月, A 提起诉讼,请求B 偿还 2 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 (1) 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 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
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法院的做法合法
因为A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证据的,即是说A未经 B的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不具有可采性,法院不得将其作为判决的根据
法院的做法符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B 承认自己于 1998 年 5 月向 A 借了人民币 2 万元,法院可否根据 B的承认作出 A 胜诉的判决
答:法院可以根据B的承认作出 A胜诉的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B 承认自己于 1998 年5 月向 A 借了人民币 2 万元,属于当事人承认
当事人承认能够发生如下法律效果:免除事实主张者提供证据证明此事实的举证责任,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