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股权质押与公司业绩相关关系的讨论综述关于股权质押与公司业绩相关关系的讨论综述 奂文 【摘要】本文通过梳理前期文献,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公司业绩相关关系从理论基础以及前沿讨论方面进行总结,对往后讨论方向作出展望。 【关键词】股权质押;公司治理 一、引言 随着 4 月 2 日瑞幸咖啡“自爆”,当日 8 次触发熔断。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大股东股权质押——再次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相较于减持,股权质押不会削弱控制权;相对于债券或者银行贷款,股权质押审批手续简便,融资速度快;假如上市公司的股价较高,股权质押融资额也就越多。根据中国结算官网数据,20XX 年 12 月末,共有3081 家企业存在股权质押情况,其中 588 家企业股权质押比例超过 30%。可见,股权质押已成控股股东融资的常态。质押股权一旦被强制平仓,就会引起股价暴跌的负循环。但是,这种强制平仓的被动减持方式跳过了控股股东主动减持时需要发出减持公告的程序,可能会使被动减持的获益超过主动减持的获益,这就给控股股东带来了质押套现的机会。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小股东难以获知股权质押的强制平仓线,也就增加了中小股东被“割韭菜”的风险。为了更好地讨论这一行为,一方面更好地让中小股东甄别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利弊,另一方面帮助相关讨论者快速了解相关讨论,笔者将往期相关文献在此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归纳总结,以期能够有所贡献。 二、相关理论 以下两个理论源流对股权质押与公司业绩相关关系有重要影响: 一是以 G.Akerlof 乔治.阿克罗夫为代表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在资本市场上,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信息差异是巨大的。当控股股东作出股权质押行为时,中小股东难以了解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风险、平仓价、补仓意愿乃至股权质押行为是正常的融资行为还是变相高位套现。基于以上的考虑,从信息不对称理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论的角度来讨论股权质押与公司业绩相关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个方面就是公司治理理论之一的第二类委托代理理论,第二类代理问题是指在所有权结构集中的公司中,中小股东把对公司的监督委托给大股东的代理问题(Roc,1990)。在股权质押的情形下,一方面,控股股东会防止控制权转移的风险,进而更加尽职地去做好对公司的监督工作,由此中小股东会得到代理收益;另一方面,控股股东会盈余管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所以,讨论股权质押的问题,需要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