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本标准确定了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2.安全管理职责 2.1 总经理职责 2.1.1 监督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1.2 指导、检查承包点的安全生产、解决重大安全工作事宜。 2.1.3 监督事故处理的落实情况。 2.1.4 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2.副总经理职责 2.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 2.2.2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讨论落实整改措施。 2.2.3 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2.2.4 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3.总工程师职责 2.3.1 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3.2 组织制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3.3 组织、讨论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制订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2.3.4 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2.3.5 每月要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