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X 制度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条印章是公文的重要内容之一,公文只有用印后才能生效,各单位(部门)应严肃仔细地做好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第二条各院(部)和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以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启用、回收、销毁
刻制印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印章管理,严禁伪造、刻改印章
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乱用、滥用印章,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印章的使用范围,应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来确定,不得超越权限使用
第五条机构调整、印章磨损等原因需刻制印章,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签并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刻制单位刻制
第六条“武汉工程大学”,和“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印章,用于对外联系工作、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报表和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及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使用校级印章需经院(部)、处领导核签后,到学校办公室用印
使用校领导名章须经领导本人同意后到学校办公室用章
涉及重要问题的文件用印需经主管校领导或学校办公室主任核批,登记后用印
登记簿应妥善保管,备查
1LOGO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七条“武汉工程大学”钢印,由学校办公室保管,用于教职工的工作证、退休证、学生的学生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结业、肄业证书的骑缝印
使用时,由各职能部门核准总数、统一签字后,指定专人到学校办公室统一用印
其他证件一般不使用钢印
第八条职称评聘材料、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出具家庭情况、进修学习证明等由人事处用印;职工水电、住房情况证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用印;办理临时居住证、集体户口、边境证以及本院师生员工自行车牌照等由保卫处用印;学生就业推举及有关协议由招生与毕业生工作处用印;申报科研项目、经费、成果鉴定、科研成果登记、评奖材料等必须经科技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