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电调控〔2016〕11号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的通知公司系统各有关单位,各发电企业:为更好地适应电网发展及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四川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组织对《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进行修编,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原《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川电调控〔2012〕132号)同时废止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知四川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联系人:四川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袁贵川联系电话:13880804442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16年1月28日(此件发至收文单位本部及所属基层单位)附件: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布批准石俊杰复审李镇义审核李旻庞晓艳李焱王伟初审周剑李建李响陈军邹琬高剑路轶张颖张弛(女)梁汉泉主要编写人员张宏图袁贵川张弛(男)胡与非杨向飞孙毅李婕温丽丽陈颖李熠柏小宏王亦沈伟年杜成锐钟甜甜方堃朱小红刘海洋郭亮王莉丽吴磊张国芳何锐郭琳郭果李春艳陈昶赵静杨琪钟华向博宋永娟胡科华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1总则1
1为加强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保障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程
2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四川电力系统内各级电网企业及其调控机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有责任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四川电力系统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4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
5电力调度控制机构(以下简称调控机构)是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
电力系统内共有五级调控机构,依次为: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国调),国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