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协议甲方(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 1(B 轮投资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 2(B 轮投资人):身份证号码:丙方 1(A 轮投资人):身份证号码:丙方 2(A 轮投资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丁方 1(创始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丁方 2(创始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述全部协议主体合称“协议各方”,乙方 1 和乙方 2 合称“乙方”或“B 轮投资人”,丙方 1 和丙方 2 合称“丙方”或“A 轮投资人”,乙方和丙方合称“投资人”,丁方 1、丁方 2 合称“丁方”或“创始股东”
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就 B 轮投资人投资目标公司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定义1
定义除本协议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协议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1
出资额:包括计入注册资本金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出资总额
认缴注册资本:投资计入注册资本的金额
持股比例: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
交割日:本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集团公司:指目标公司和目标公司已设立、控制或不时设立、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
关联公司: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任何实体应被视为某一主体的关联公司:(1)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主体、被该主体控制或与该主体同受其他主体控制的任何实体;或(2)任何实体的注册资本、投票权、股权或决策权的 50%或以上由该主体直接或间接拥有(反之亦然);或(3)该主体通过合同、董事职位或其他方式指导、影响或制定该实体的决策、管理和政策的方向(反之亦然);或(4)由该主体的关联人担任董事、合伙人、股东、高管的任何实体
重大协议:指符合以下要求的全部合同、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或安排:(1)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 元) ;(2)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