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管理实施细则企业集团商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商标管理目标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的商标管理的目的:通过正确的商标运用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合理合法使用商标,争创驰名商标,扩大商标的法律保护范围和力度,从而保障企业公司及加盟经营者的利益,提高经济效应。第二条商标规范管理的手段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集团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品服务信誉;确保合理的广告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及其价值的不断增值。第二章商标管理职能第三条集团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集团办公室企业管理部负责具体处理商标管理日常事务。集团办公室的其职责是:1.负责制定企业集团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2.负责集团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3.指导或参与商标侵权纠纷及与商标相关的其它法律纠纷;4.指导、监督各个企业零售卖场及特许、加盟商的商标管理工作;5.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6.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及指导;7.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联络;8.负责商标管理的其他事项。第四条集团营销策划部是商标管理的重要协作部门,其职责是:1.参与集团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2.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的样板进行审批;3.协助商标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五条管理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及特许、加盟商的职责:1.负有保护集团商标专用权的义务;2.有权对商标的专用权的特许使用、有偿许可使用提供支持;1商标管理实施细则3.营销策划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对集团印制的商标标识负责;4.各管理部门、分公司及特许、加盟商负责人对本办法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第六条集团将各管理部门、分公司及特许、加盟商负责人对本办法的具体实施情况纳入集团年度考核工作。第三章商标在行政运作中的管理第七条营销策划部在新产品开发的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根据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提出向集团办公室申报商标注册,由集团办公室予以办理。第八条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提出名称——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时间约2年)1.提出名称营销策划部设计出商标名称及图案,并向集团办公室书面提出拟用的商标名称、图案的申请报告。2.检索集团办公室按照商标检索要求,填写商标名称检索表格,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名称检索。3.注册申请与核准注册集团办公室把检索结果上报集团行政总裁,由行政总裁决定是否注册商标。如决定注册的,则由集团办公室于十日内将需要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组合文字图形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样图,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集团办公室在接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及时将受理结果向行政总裁进行汇报。第九条集团办公室根据集团的经营战略需要,按国际商标的注册的规则办理境外商标注册。第十条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被他人抢注,营销策划部应重视联合商标、防御性商标的设计,并由集团办公室予以注册。第十一条商标的补正、修正、异议、起诉、争议、变更、续展1.补正、修正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集团办公室根据国家商标局发出的《审查意见书》,及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营销策划部。营销策划部在5个工作日内按通知的要求予以补正、修正。2.异议异议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集团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与集团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类别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不满三个月的,应及时由集团办公室商标局递交《商标异2商标管理实施细则议书》;二是他人对我公司申请并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将要求我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答辩。集团办公室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拟就答辩意见,递交国家商标局。3.复审集团办公室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集团商标申请而发给的《驳回通知书》或者因异议而发给的《异议裁定书》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的意见,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或《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其他有关商标复审程序依上一款规定执行。4.争议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