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具有显著性是什么与如何判断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
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正常运行的“枢纽”,商标显著性一直都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特别关注
什么是商标显著性显著性是商标法上最为重要的概念,同时又是意义十分含混的术语
各种文献在涉及显著性问题时常常不加区分地混用不同的词语,而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下往往又可作不同的理解
商标显著性的划分(1)构成商标的符号要素为自创无含义的单词或词组、或由动物卡通造型或通过特殊手法表现出的形态的,则属于强商标,例如使用在“冰箱”上的“海尔”商标、使用在“彩色胶卷”上的“柯达KODAK”
商标的固有显著性不仅体现在其符号要素的内容上,还体现在符号要素的表现形式上
以文字商标为例,其固有显著性不仅体现在字词组合上,还体现在其表现形式上即含有一定设计成份的字体或者组合形式,如特殊字体、手写体(含签名)等
一般而言,商标固有显著性越强,获得特殊保护的可能性越大
(2)构成商标的符号要素为普通有含义的单词或词组、或者由某类商品上常见图形、或由自然界动物的常见形态的,则属于弱商标,例如使用在“葡萄酒”上“长城”商标、使用在“酒”上的“草原”商标
(3)如果商标由不具备显著性的符号构成则不成其为商标,只是符号
商标显著性的认定方法“商标的显著性一般是相对指定的商品和服务而言的,这一原则不言而喻
”判断某一标志是否具备显著性不能抽象地进行,而应该考虑其拟附着之商品或服务
标志所具有的观念或含义与标记对象即商品或服务不能有直接的相关性,或者只有很小的、间接的关联
同时,判断某一标志是否具有显著性的主体并非商标局的审查员或法官,而是相关市场上的普通消费者
普通消费者在日常购物时将某一标志认同为商标,该标志就具备显著性,普通消费者通常将商标标志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而不会审视标志的细部,他或她拥有合理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