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 更) 质量、安全、环保、文明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管理,配合总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使从江分公司建设项目做到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二条 公司实行工程项目公司经理领导下的技术负责人、质量科长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三条 公司工程项目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 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四条 技术负责人协助工程项目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五条 质量科长在工程项目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1
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
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第八条 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负责人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1、在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