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内容及依据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有关要求条款依据检查方式1 工程质量检 验 ( 评定)1
1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有效
①按规定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监督导则》第4
4 条第 6 款重点抽查②设备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在设备安装前或材料投用前确认;质量工序记录在转入下道工序前确认
《监督导则》第4
5 条第 3 款, SH/T3543-2007总则 4
4 重点抽查1
2 核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否真实、 完整、及时并得到有官方确认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重点检查2 原材料、构 配 件 及设备检验2
1 核查原材料、仪器设备报验原始记录、原材料见证取样及委托检验报告、检测单位资质证明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核查“紧急放行”记录、不合格品处置记录是否合规①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建筑法》第五十九条,《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重点检查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3 储罐基础3
1 基础复验储罐安装前,必须有基础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并应按本规范第4
2条的规范对基础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GB50128-2005 4
1 重点检查3
2 储罐基础①基础中心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
GB50128-2005 4
2 重点检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