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川人社发〔2017〕4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四川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文和调解仲裁文书格式-1-规范》、《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明用语及仪表守则》等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⒉四川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文和调解仲裁文书格式规范⒊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明用语及仪表守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7年11月2日-2-附件1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案卷作用,根据《四川省实施办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的立卷、归档、使用、保管和销毁
上一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对下一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
第三条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设置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从事案卷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立卷和装订第四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实行按年度、类别相结合和“一卷一案”的原则立卷归档,做到文书材料齐全、手续齐备、科学编目、利于检索、装订规范、利于保存
第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分为三类,即裁决卷、调解卷和其他卷
第六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
-3-正卷包括:仲裁申请书、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答辩书、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调查证据、勘验笔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委托鉴定材料、开庭通知、庭审笔录、延期通知书、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