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好少年展风采,我与昌图共奋进”大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意见,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在学习和生活中更好地体现“四个好少年”的希望和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少先队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展示我县优秀少先队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少先队工作建设成果。团县委、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四好少年展风采,我与昌图共奋进”大型图片展示活动。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共青团昌图县委昌图县教育局承办单位:昌图快乐童年专业儿童摄影二、活动主题四好少年展风采,我与昌图共奋进三、活动时间2010年12月—2011年6月四、活动目标通过本次活动,使少先队员们充分理解“四个好少年”的基本要求,激励他们按照“四个好少年”的要求规范自己,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1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五、活动内容本次活动由共青团昌图县委和昌图县教育局主办,昌图快乐童年专业儿童摄影承办。以图片展示活动为契机,全县各小学少先大队为单位,结合各校教学改革成果,德育教学成就和校本教育特色,对被推选风采展示的优秀少先队员进行专业拍摄,综合展现其风采,并统一设计制作成“四好少年展风采,我与昌图共奋进”主题展板。届时,向全县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届汇报。每一位入选同学将免费获得由快乐童年专业儿童摄影提供的价值98-380元不等的风采展示纪念套系照(详见附件二)。活动具体情况如下:(一)、宣传教育阶段(2010年12月18日—2010年12月23日)团县委,县教育局于12月中旬启动这项活动,确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阶段具体工作。各小学要充分利用校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方式宣传讲解争当“四个好少年”的要求及内涵,使少先队员明确争当“四个好少年”的具体内容。(二)、民主推选阶段(2010年12月24日—2010年12月29日)21、各小学以中队为单位,根据学习成绩、平时表现、特长爱好等综合素质,通过教师推荐和民主评选,推选10名风采入选同学(四好少年之星1名、风采之星1名、美德之星2名、博学之星2名、体育之星2名、环保之星2名),并将其个人理想,老师简要评语等资料填写到推荐表中(表样见附件一、一式二份),交团县委备案。团县委和县教育局联合授予“四好少年之星”荣誉称号,风采之星与其他系列之星(美德之星、博学之星、体育之星、环保之星)荣誉称号由各少先大队授予。2、评选标准(1)、四好少年之星评选名额:各中队1名。评选标准: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2)、风采之星评选名额:各中队1名。评选标准:从日常生活及学习着手,积极参加雏鹰争章活动,通过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3)、美德之星评选名额:各中队2名。评选标准:能够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不骄不躁的美德,孝敬长辈,遵守社会公德。3(4)、博学之星评选名额:各中队2名。评选标准:勤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综合学科知识测试中获得奖励。(5)、体育之星评选名额:各中队2名。评选标准: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6)、环保之星评选名额:各中队2名。评选标准:热爱环保事业,积极参加各类环保社团,主动开展以环保节能为主题的宣传、寻访、调查、研究等活动。3、评选要求本次活动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广大辅导员、少先队员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经过一定范围的审查、公示后,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择优推荐,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应有的效果。(三)、风采拍摄阶段(2010年12月30日—2011年4月10日)1、在规定时间段内,影楼与入选学生家长沟通安排具体的拍摄时间。为保证全部入选同学如期拍摄,且得到良好的服务,快乐成长影楼将安排不低于三个标准影棚同步进行拍摄,充分利用本学期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