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填报指引活动方案一、填报时间 即日至 20xx 年 5 月 25 日
二、填报流程 (一)登录 广东高校生就业创业 小程序 满意填报范围的毕业生可登录 广东高校生就业创业 小程序,从首页进入 就业派遣 窗口
如显示 未开启 状态,请先完成生源校对后再登录,如有疑问,可询问院系负责就业工作老师
(二)填写 派遣信息 (1)保研以及考研上岸的同学选择 境内升学 ; (2)就业(已填报 三方 )和出国留学的同学选择 正常派遣 ; (3)已落实就业去向但仍在办理就业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报送方案派遣性质为 暂不派遣 (需填写表格,暂不需要在系统操作,详见 类型三 ); (4)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根据政策可派遣回生源地,档案、党(团)组织关系随迁生源地,也可依据个人意愿报送派遣方案为 暂不派遣 (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最长两年时间
) 类型一: 正常派遣 就业(已填报 三方 ) 派遣至就业单位、就业地人才市场 一般在广东高校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中完成签约手续(指回传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议书阶段完成)后,电子就业协议模块中派遣信息部分的内容会同步至就业派遣模块
如已同步,可依据下述指引检查是否需补充或修改部分信息;如未同步,则依据实际派遣状况填写相关信息
(1)派遣性质:必选项,选择 正常派遣 (2)主管单位:必填项,参见附表 1
(3)详细派遣单位:选填项,如主管单位和详细派遣单位全都,详细派遣单位项须留空;其他状况如用人单位无特别说明,一般需填写签约单位名称
博士后进站须备注 (博士后) 字样
(4)报到地址:必填项,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汕头市、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顺德区须详细到区;其他地区如用人单位无特别要求,报到地址应详细到市,如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深圳市
(5)附件:上传签约材料和接收函两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