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名称, 必须填写全称,应与乙方所盖合同的公章名称、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公司的最新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负责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 自 愿 、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就项目路基土方石施工,达成如下一致条款:1 工程概括1.1 分包工程名称:1.2 分包工程地点:1.3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3.1 暂定:项目标段(桩号 墩号)范围内土石方挖运及其相关工程(该范围仅表明乙方承揽劳务工作的大体位置,不做为结算依据)。1.3.2 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实际变化情况,乙方的进度、 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劳务承包范围做出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调整劳务承包范围后,除工程价款外,本协议其他条款仍按约定履行。1.4 承包方式在甲方的技术指导下, 乙方负责提供完成本协议工程所需的全部劳务工作, 全面负责并独立完成本协议工程的施工任务,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结算。1.5 分包工程工作内容按照本协议工程业主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完成本协议工程施工(设计工程量附后)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1.6 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本协议工程预计工程量为:。此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完成数量按本协议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结算。2 合同价款2.1 乙方完成本协议工程范围内路基土石方所有挖运工作,并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后,按下列()单价结算: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2.1.1 或 2.1.2 的约定,或另行商定)2.1.1 按以下综合单价结算:序号工程细目名称单位单价备 注1 元/m3 2 元/m3 3 元/m3 4 元/m3 5 元/m3 6 元/m3 7 元/m3 8 元/m3 9 元/ 小时元/ 小时元/ 小时元/ 小时2.1.2 按以下综合单价结算: (项目拟定)2.1.2.1 2.1.2.2 2.2 单价说明:2.2.1 2.2.2 2.2.3 2.2.4 2.2.5 2.3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 否则与本协议工程范围内土石方挖运有关的任何分项工程细目如果未列入上述结算细目中,则是乙方为完成本协议工程内容所必须完成的附属工程义务,其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结算和支付。2.4 单价调整: 无论何种因素的影响, 上述综合单价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均不做任何调整。3 工期与进度3.1 本工程工期为个日历天,开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