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进才实验小学转 学 告 示 [2018 年寒假 ]一. 转学对象因全家户籍、房产、动迁等原因变迁(包括外省市迁入本区或本区前往外省市)需要办理转学,并在规定的转学办理学段内的小学生。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与五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二. 转学条件1. 学生户籍地址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产权人须是户主(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需提供学生本人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2. 房产证地址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因" 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转学的本市户籍学生,房产证产权人须是父母或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外省市户籍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 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签发日期在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上的居住地住址在本区,签发或签注日期在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2)持有效期内的 《上海市居住证》 ( 居住证上的居住地住址在本区,签发日期在 2018 年 1 月 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已满6 个月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 年 6 月 30 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 年(从首次发证起至2017 年 6 月 30 日),且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 年 6 月 30 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需视学校已有学额情况而定)三. 转学流程(一)开转学联系单 ( 家长或监护人 )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 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开出《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二)转学申请(家长或监护人)1.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拟转入的对口小学提出转学申请。2. 转学办理日期2018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00 — 11:00 3. 转学申请须携带材料上海市浦东新区进才实验小学(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非本市户籍的学生还需提供家长与学生的《上海市居住证》以及达到标准分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供父或母须有效期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满3 年)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 年)、区社保中心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打印的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