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声问题检讨和教材中轻声标注的原则发布时间: 2013-1-16 发布者:谢仁友来源:提要:本文以人教版、苏教版、北师大版、语文版、北京版等主要小学语文教材以及十几种对外汉语教材为材料,归类、统计、分析了它们在标注轻声中的大量分歧,指出:一些教材大量标注轻声的依据是传统语音论著对轻声规律的论述,而论著论轻声规律的依据则是传统上对轻声的性质和特点的认识。文中对轻声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了深入检讨,指出:后字轻、短并稳固地失去原有调值,形成轻声特有的声调,这是轻声区别于一般轻读(即轻音) 的最重要的特征。 传统语音学论著没有抓住轻声“稳固性” 这一点, 导致所提轻声规律失之过宽,从而导致一些教材轻声标注失妥,不利于学习和掌握。文章提出了教材中轻声标注的三大原则,即:要区别轻声和各类轻音,轻音标注原字调;标注轻声要以词为基本单位;“可轻声”一律标注原字调。本文的研究,对教材中科学、准确地标注轻声,消除各种分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关键词:教材轻声 轻音标音原则〇 引 言按照通常的定义,所谓轻声,就是指在词语中念得又轻又短的音节。轻声的研究,自1922年赵元任《国语罗马字研究》发表就开始了。赵元任(1959)《语言问题》 、(1968)《中国话的文法》和罗常培、王均(1957)《普通语音学纲要》中的论轻声部分,林焘(1962)《现代汉语轻音和句法结构的关系》、(1983)《探讨北京话轻音性质的初步实验》,林茂灿、 颜景助( 1990)《普通话轻声和轻重音》,曹剑芬( 1995)《连读变调与轻重对立》,等等,都是轻声研究的经典文献。 作为现代汉语的一个重要语音现象,各种现代汉语教材更是无不论及。这些论著对轻声的性质、声学特征、 轻声与语法的关系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探讨,大大推进了轻声的研究。然而,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少。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语音学家劲松(2002)在其《现代汉语轻声动态研究· 序》中所说的:“普通话的轻声现象可以说是难题中的难题,无论在性质、功能和规范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意见不一,不利于普通话的教学、推广和研究。”“教学中不知对学生怎么讲,研究中不知对读者怎么说。看看别人写的有关著作和文章,又是众口不一。 ”所以感到十分困惑。2006 年,著名语言学家、现代汉语语音学权威林焘先生去世,中国社科院语言所的语音学家曹剑芬作《加强汉语轻音的研究》[1] 一文缅怀,文中也提出了一连串问题: “轻音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