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为了促进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国留学生培养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9号令》、《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年限1
攻读硕士学位留学生培养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2年
75~1学年时间完成课程学习,用1~1
25学年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攻读博士学位留学生培养年限博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
特殊情况下,经有关审批程序批准,一般博士留学生的培养年限最长可延至5年
二、培养方式硕士、博士留学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对每个留学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
为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使留学生能够更好的融入校园学习及生活,提倡对同一研究方向的中国博士研究生和外国博士留学生成立博士生培养小组,对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和博士学位论文中的重要学术问题进行集体讨论
导师应在不违反保密条例的基础上为留学生提供在研究所或课题组学习研究的条件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攻读硕士学位留学生学分要求I中文授课硕士留学生中文授课硕士留学研究生所修学分的总和应不少于29学分,其中学位课为16学分
中文授课硕士留学生根据自身英语语言基础,可选择相关学科的英文授课硕士留学生课程,课程类别与英文授课硕士留学生培养方案一致
课程类别学分学位课第一外国语2数学基础课或基础理论课4学科基础课学科专业课10选修课专业选修课6-8实践环节与专题课3~6学术交流1开题报告1中期检查1总学分29-33相关说明1
学位课(16学分)(1)第一外国语(2学分)
留学生可根据《留学研究生英语一外免修办法》申请免修,或按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进入外教班、普通班或零基础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