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推举就业协议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学推举就业协议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 为搞好同学推举就业工作,使同学毕(结)业后能顺当走上工作岗位,XX 市 XX 电子科技职业小学招生就业科(简称甲方),与同学及家长(简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到甲方律图网,选择甲方所开设的专业班学习,学制年
甲方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培育目标,严格教学管理与同学管理,提供乙方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细心组织教学,使乙方能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二、乙方必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交清学杂费
若乙方严峻违纪,被甲方予以免职学籍或自动退学处理者,乙方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三、乙方在校期间,应自觉接受甲方教导与管理,遵纪守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完成各科学业
经考试、考查成果合格,甲方负责向乙方颁发毕(结)业证书,并组织乙方参加相关职业资历证书的考试(费用乙方自理)
四、乙方完成学业后,甲方负责推举乙方到正规单位上班(费用乙方自理)
非乙方本身缘由及不行抗力因素而未被甲方推举工作的,甲方将退还乙方所有学费
乙方进单位后,因违纪或不听从管理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且甲方不予再布置乙方就业
五、乙方在甲方管理期间,如有下列状况之一者,甲方可不予以推举就业,且不退还乙方所交费用
(1)不接受甲方教导,受免职学籍或留校察看处分,或治安管理处罚、刑事拘留者
(2)所学课程有一科以上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3)一学期内累计旷课 20 学时或一年内累计旷课 30 学时者
(4)残疾或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5)毕业推举工作时未满 16 周岁,未办理推举工作所需的证件者
(6)不听从就业分配,擅自脱离甲方就业管理关系者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7)未通过小学组织的就业考试者
(8)毕业时自愿要求不需小学推举就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