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铺位(楼号):业主姓名:签约时间:编号:代码:菏泽名瑞房地产营销策划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甲方(委托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菏泽名瑞房地产营销策划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维俊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记证:联系电话:第2页共10页正文第一章总则甲方为了确保其在单县舜师商业步行街的商铺成功经营,降低经营压力与风险,提高整体综合竞争力和商铺产权的持续增值能力,需引进规范化、制度化、整体化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
现委托乙方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管理(包括出租、联营等),乙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意接受甲方的委任经营,对所受委托的商铺享有使用、经营管理和收益的权利
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委托事项及委托期限一、委托事项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购买的舜师商业步行街楼区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成交总房款为人民币元(具体内容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铺(以下简称“本场地”)委托给乙方全权经营和管理
二、委托期限及起止日期1、本场地委托期限为年,起始于舜师商业步行街开街正式营业之日,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须在本合同委托的商铺产权所有人将购房总价款全部交付后,产权所有人明确和本合同的签定当事人一致后生效
3、委托期届满,经甲、乙方同意可续签延长委托期,但甲方应于委托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
甲方自营或对外租赁时,须经乙方同意并认可,同时必须服从乙方的各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管理及业态布局的规划
第3页共10页第三章委托收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有偿使用甲方的舜师商业步行街的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物业,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收益按照以下第方式体现
一、支付固定收益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委托经营的本场地进行统一招商,自主经营,享有使用权、收益权,无论经营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