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私营单位如何给员工办理港澳通行证
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有没有规定指标之类
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或经营单位
企业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经营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分支机构;香港或者澳门企业在内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三来一补企业
登记备案工作以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为基础,通过评定的企业经营单位发给相应的《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
具体评定方法如下:(一)信用等级1级:Ⅰ类:信誉度极佳的“直通车”大企业,按需申请,名额不限,同时开通网上商务备案
Ⅱ类:“直通车企业”,按需申请,名额不限
Ⅲ类:纳税大户(年纳税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最多申请30个人的名额,其中属房地产类的企业可最多申请20个人的名额
(二)信用等级2级:Ⅰ类:首批信得过企业,可最多申请30个人的名额
Ⅱ类:年纳税额为500-1000万(含50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2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或注册资本为25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的减免税企业,可最多申请20个人的名额
Ⅲ类:年纳税额为200-500万(含20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1500-2500万(含1500万)美元的企业或注册资本为1800万-2500万(含180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可最多申请15个人的名额
Ⅳ类:年纳税额为100-200万(含10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800-1500万(含800万)美元的企业或注册资本为1000-1800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减免税企业,可最多申请12个人的名额
Ⅴ类:年纳税额为50-100万(含50万)元人民币或创汇300-800万(含300万)美元的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注册资本在500-1000万(含500万)元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