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平安生产费用有效地投入使用,消退平安事故隐患,防止和削减生产平安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规矩,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经费的提取 1
1 遵照平安生产管理文件的规定,公路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必需按不低于合同造价的 1%提取,不足部分可按实列支
2 在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负责按规定提取足够的专项经费,并有责任交代项目财务和平安工作人员照实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缘由削减经费的投入或临时挪作他用,尤其在工程款紧急时,首先要确保安全经费的到位,严格执行工程生产施工平安优先的原则,杜绝工程进度率先平安防护滞后的现象
3 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各阶段不同的平安情况制定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及资金落实方案,准时得交项目财会人员和平安管理人员,并将方案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
2、经费的使用 2
1 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年度结余结转使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经费必需用于完美、改造和维护平安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
2 经费必需配备须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平安防护物品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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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费应用于平安生产检查与评价的支出
4 经费应用于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 经费应用于平安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6 其他与平安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如平安宣扬费、平安生产活动费、专职平安员工资、平安生产嘉奖费、其他职业危害及工程事故预防支出等
但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个人意外损害保险
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平安费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