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削减事故,保障公司的平安生产,根据有关法律规矩,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码头各部门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3、 术语 3.1 事故隐患。平安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平安生产法律、规矩、规则、标准、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普通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立即整改排解的隐患。 3.3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该所有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单位自身难以排解的隐患。 4、 主要职责 4.1 平安保障科对公司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监督检查,依照本规定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各部门条线对所管辖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整改负责,各部门条线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本单位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状况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论会,分析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安排好下个月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4.2 码头相关部门对所管辖条线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整改负责,根据各自领域的技术标准开展平安生产的隐患排查工作。 4.3 员工发觉事故隐患或者其他担心全因素,应该立即向现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该准时予以处理。公司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嘉奖制度,鼓舞、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或藏匿电子信箱),发动员工发觉和排解事故隐患,鼓舞员工举报。对发觉、排解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该给予物质嘉奖和表彰。 生产中凡碰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平安,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张状况以及存在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有严峻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有责任向上级报告。遇有严峻危害生命平安的状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准时报告领导处理。 4.4 码头各相关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各承包、承租单位必需到上级部门公司安环处(或各总厂)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码头必需树立业想法识,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