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管理制度评审修定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平安生产制度的管理,准时评审和修订平安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相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平安生产规则、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三、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1、平安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基地级的平安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看法
2、平安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看法,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四、评审与修订 1、平安生产制度的评审 ⑴、评审的频次:正常状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状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平安生产的法律、规矩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平安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⑵、评审组织:平安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⑶、评审内容 a)与法律、规矩符合性; b)与企业进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平安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⑷、评审输出 ① 评审结果作为平安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②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2、平安生产制度修订 ⑴、修订频次:正常状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
当出现以下状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平安生产法律、规矩发生变化,现行平安规则制度与之出现矛盾,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规矩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笼罩其平安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平安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养发生较大变化,规则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改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⑵、修订组织:平安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