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 调研报告 阿扎河素有歌舞之乡美誉,有着非厚的文化历史底蕴,形成了独具特色和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丰富文化资源。如何有效地挖掘、保护、传承这些资源是加快我乡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促进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我乡以多种形式对乡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遗存情况 阿扎河乡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地处腊咪大山、么索鲁玛大山地带,境内地形复杂、地势险峻,沟壑纵横交错。位于县境东南部,乡人民政府驻地阿扎河,距县城迤萨 60 公里,东与 XX县区沙拉托乡接壤,南与 XX 县区戈奎乡隔河相望,西与洛恩乡交界,北与石头寨乡甲寅乡毗邻,国土面积 169 平方公里。特殊的地理位置与人口结构在这里形成了独特的民风民俗,积淀了较为厚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前,全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哈尼族传统多声部音乐。发源于阿扎河乡普春村。多声部曲目《栽秧山歌》(吾处阿茨)是哈尼族传统民歌类的“阿赤”(情歌)的一首代表作品。《栽秧山歌》的历史渊源目前已无从考证。据调查,它是哈尼人一种古老的传统民歌,千百年来哈尼人随着生产劳作的季节变化,在劳动中自然产生了“栽秧山歌”。主要的演唱形式总的来讲是主唱加帮腔加伴奏。主唱者通常为女歌手,帮腔者根据具体情形而定;其次还有乐器伴奏和无乐 1 器伴奏的演唱形式。乐器主要是由哈尼族民间乐器直笛(扎比)、小三弦(拉核)、三弦小二胡(拉核慈窝)、树叶四件乐器组成。此演唱形式多为屋内和舞台上;田间演唱时,则用野姜叶做的吹管乐器“梅琶”单独伴奏。这样,其演唱形式又可分别称无伴奏主唱帮腔和有伴奏主唱帮腔两种。2003 年由 XX 县区文化馆组织(吴志明负责)普春哈尼族多声部音乐《栽秧山歌》代表 XX 省去台湾进行民族文化交流演出,倍受台湾音乐人士的欢迎和关注。2004 年 1 月,又在中央电视台 12 频道参加西部民歌电视大赛中成功亮相展演,更加引起全国音乐界的专家,从而提高了知名度。 二是歌舞音乐。“乐作舞”是哈尼语的称谓,彝族称“乐作舞”为“栽比”。哈尼族的“乐作舞”最早是由哈尼族的祭祀舞蹈“打摸撮”演变而来,是哈尼人在守灵、送葬时跳的一种舞蹈;而彝族的“乐作舞”(栽比)发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