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所得税会计改革的思考【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采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替代了原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是我国所得税会计的重大改革,也对广阔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分析了所得税会计改革的表象与根源,指出理解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关键,并提出了所得税会计改革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一、我国所得税会计改革过程 我国在 2024 年新会计准则体系颁布之前没有专门的所得税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主要依据 1994 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和 202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 107 条,允许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为了填补这一重要会计准则的空白,我国于2024 年发布了所得税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此征求意见稿借鉴最新的国际惯例把收益表债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并取消了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在采纳的应付税款法,尽管该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出便在其适用性上受到了质疑,会计理论和实务界的许多人士认为中国尚不具备实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条件,并建议保留应付税款法,但 2024 年 2 月 15 日最终出台的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仍然坚持了征求意见稿的方法,这份准则一方面做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必将对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该准则在表述上基本以 IAS12 为蓝本,加大了理解的难度,对我国广阔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将对我国这次所得税会计改革的关键点进行分析,以期对准则的理解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二、“时间性差异”向“临时性差异”的转变——所得税会计改革的表象 从字面上看,本次新准则同过去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相关法规制度的最大差异之处在于“临时性差异”这个概念的引入,它取代了原来的“时间性差异”,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标志着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由原来的“损益表债务法”向“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转变。那么对于“临时性差异”我们将如何更好的理解,“临时性差异”又与“时间性差异”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呢? (一)临时性差异的概念理解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新准则将“临时性差异”定义为“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根据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临时性差异”。表述比较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