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 法学专业专科 毕 业 作 业 题目: 民商案例 10 分校: 鞍山广播电视大学 指导老师: * * * 学生姓名: *** 学号: ************* 完成日期: 2011 年 10 月 15 日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 卷宗 正卷 2004 年度 鞍西民初字第209 号 案 由 遗产继承纠纷案 当 事 人 原 告 赵大海 男 赵大江 男 赵大河 男 被 告 郭小凤 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审判员 陈光杰 邓春婷 宋丹 宋显佳 收案 日期 2004 年6 月 12 日 结案 日期 2004 年 6 月30 日 原审 法院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有关 案号 鞍西民初字209 号 一 审 结 果 1、被告郭小凤与赵显明养父女关系成立。 2、被告有权继承赵显明的所有财产 3、赵显明从患病到病逝期间,原告三人所有花费予以返还。 二 审 结 果 再 审 结 果 归档 日期 2004 年 6 月30 日 保管 日期 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 卷 宗 目 录 序 号 文 书 名 称 页 次 1 民事起诉状 5 2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6-10 3 民事答辩状 11-12 4 准备庭审理笔录 13 5 出庭通知书 14-15 6 原告送达回证 16 7 被告送达回证 17 8 证据目录 18-25 9 询问笔录 26 10 法庭审理笔录 27-29 11 民事判决书 30-33 12 宣判笔录 34-35 13 案件分析 36-39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民事起诉状 原告:赵大海 男 1969 年5 月3 日 汉族 身份证号码:21030319690503044 住址:鞍山市铁西区幸福街6 栋2 单元5 层39 号 原告:赵大江 男 1972 年7 月18 日 汉族 身份证号码:210303197207181543 住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3 号 原告:赵大河 男 1973 年12 月11 日 汉族 身份证号码:210303197312113152 住址:鞍山市胜利南路160 栋4 单元 被告:郭小凤 女 1979 年10 月8 日 汉族 身份证号码:210304197910080110 住址:鞍山市铁西区鞍千路20 甲 诉讼请求: 1、 请判原告三人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资格继承财产 2、 被告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赵大海、赵大江、赵大河我们三弟兄系被继承人赵显明的亲生儿子,在其生前不仅经常看望父亲,在精神上给予抚慰,而且还给予经济资助,在物质上照顾了父亲的生活,因此,我们有权以第一顺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