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学 概 论 名 词 解 释 1、法 律 的 历 史 类 型 :根据法律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对法律所做的分类
2、法 律 渊源:指用于表现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又称法律的表现形式
3、成文法 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成文法因其是国家机关制定的,所以又称制定法
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
4、一般法 和特别法 :凡是在一国领域内对全体居民和所有社会组织普遍适用,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就是一般法
凡是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的主体,或在特定的时期内有效的是特别法
5、实体法 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如民法、刑法
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
6、违法 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7、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 指 社 会 主 义 国 家 机 关 ,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的 权 限 和 程 序 , 制 定 、修改和 废止法 律 的 活动
8、法律规范: 是反映工人阶级和 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 , 由社 会 主 义 国 家 制 定 或认可并以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 行为规 则
9、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指 社 会 主 义 法 律 在现实生活中的 贯彻和 实现
10、法律的适用: 即通常所说的 执法 , 指 被授予专门职权 的 国 家 机 关 及其工作人员, 按照法 定 的 程 序 , 实现法 律 对特定 的 社 会 关 系的 调整活动
11、法律的遵守: 指 一切国 家 机 关 、企业事业组织、社 会 团体和 公民恪守法 律 的 规 定 , 严格依 法 办事, 即守法
12、法律的效力: 指 法 律 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