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运行规程洛阳供电公司二〇〇六年十月前言一、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等有关标准(包括规程和规范,下同)及上级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内容,结合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三、下列人员应了解本规程
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公司生产副总工程师;2、生产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副主任;从事输电专业的工程师及相关专责、技术人员等
四、下列人员应熟悉和执行本规程:1、输电公司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及技术人员等;2、输电公司运行、检修、带电、测试作业人员等;3、公司属各县级供电公司从事输电线路专业的各级领导、各级技术人员及运行、检修人员等
五、本规程各项条文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公司总工程师
六、本规程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巡视检查与测试§1 巡视检查的分类及目的§2 巡视检查、测试的内容及注意事项第三章线路设备运行标准第四章缺陷的分类及填报第五章线路的检测与检修§1 周期性维护与检修§2 特殊区段的运行要求第六章事故处理及事故备品§1 事故处理原则注意事项§2 事故备品第七章技术管理§1 应有的规程、生产技术图标、记录§2 施工、验收技术资料、记录§3 设备评级及其它附录 A 线路导线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附录 B 线路环境的污区分级附录 C 各电压等级线路的最小空气间隙第一章总则本规程适用于公司35~220kV架空送电线路的运行维护管理
线路的运行维护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对线路进行定期检查,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延长设备寿命,提高供电可靠性
每条线路应明确维护的分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