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处罚制度为加强管理者责任心,提高管理者的执行力,减少漏洞,结合目前企业的现状,地点切入, 实行“层级递减型”管理连带责任制
3、实施方案:3、1 实行管理者三级连带制:即以受处罚的人为基点,向上追溯两级管理责任,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
部门经理内部检查时一般以直接责任人为基点,酒店店总内部检查时一般以班组第一责任人为基点,管理公司检查时以部门第一责任人为基点,如个别现象、个人行为、投诉等特殊情况可以从直接责任人为基点
3、2 管理责任连带比例 :100%:40%:20% 100%时处罚当事人, 40%是处罚直接上级, 20%是处罚间接上级
即当员工处罚100 元时,直接上级连带 40 元,间接上级连带20 元
3、3 连带责任范围及标准3、3、1 适用于除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之外的全体管理者及质检人员
(经理级以上人员、质检督导部开出的不合格产生的罚款才进行连带)3、3、2 发现问题的开单人不再负责连带责任(推菜和投诉除外),涉及到罚款的除对直接责任人100%,直接上级连带 40%,间接上级连带 20%
3、3、3 管理公司领导发现问题开具不合格产生的罚单:从部门第一负责人开始处罚 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管理公司质检督查和归口负责人连带20%
3、3、4 管理公司经理和店总发现的问题开具不合格产生的罚单:除对责任部门进行三级连带出发外,对员工处罚的当值质检负20%的 连 带 责 任 ; 对 管 理 者 出 发 的 当 值 质 检 主 管 ( 经 理)要负20%的连带责任
(个别现象直接对当事人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两例以上视为普遍想象,直接对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3、3、5 凡管理公司人员在酒店兼职的,日常检查按酒店部门负责人检查和连带,当公司统一检查时,应行使管理公司职责进行检查,并负管理公司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