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整理版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收拾版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诉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商定书共同构成。 其次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其次条 凡诞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面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三条 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 ( 一 ) 被 保 险 人 在 初 中 、 高 中 教 导 金 领 取 期(12、13、14、15、16、17 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六年给付初中、高中教导金,每年每份 500 元。12 岁、13 岁、14 岁投保的被保险人,只能从 15 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开头领取高中教导金,领取三年,每年每份 500 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二)被保险人在高校教导金领取期(18、19、20、21 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四年给付高校教导金,每年每份 10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 22 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四)被保险人生存达到养老金的领取年龄(男 60 岁,女 55 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时,可逐月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每份养老金月领取标准详见附表一。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五)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时起至终身,因意外损害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 180 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终身人寿保险金,每份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六)被保险人生存至 30 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 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 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 180 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 12 岁至 22 岁期间,按合同商定每少领 500 元给付金时,还可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