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动全域全城无垃圾创建工作,调动全市人民参加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打造洁净、洁净、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行为和其他城市管理类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是: (一)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在城市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上清洗车辆; (二)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损绿毁绿,损坏绿化设施和园林景观,擅自迁移古树名木; (三)抛洒遗漏、污染路面,施工场地未设围挡; (四)偷倒乱倒垃圾,违规挖沙取土; (五)乱贴乱画,公共场所和临街建筑物外晾晒、吊挂杂物,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六)私搭乱建、乱堆乱放; (七)油烟污染,焚烧杂物; (八)噪声污染; (九)违规饲养宠物或家禽家畜; (十)损坏公共设施,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 (十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杂物; (十二)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 (十三)其他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行为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可关注“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区域为嘉峪关市辖区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第二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12345”民生服务热线和“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