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员工安全环保履职考评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开展员工安全环保履职考评工作,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安全环保履职考评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工作实施指南》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章内容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各单位应依照本规定规范开展员工安全环保履职考评工作
第三条术语解释(一)安全环保履职考核:是对全体员工年度安全环保工作绩效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价
(二)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是对员工是否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安全环保能力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上岗考察依据
(三)安全领导能力:是指示范、指导、引领下属重视安全环保工作并有效落实责任的能力
(四)风险掌控能力:是指组织辨识、评价、—1—管控业务范围内HSE风险的能力
(五)安全基本能力:是指满足本岗位安全环保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六)应急指挥能力:是指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指挥和处置能力
第四条员工安全环保履职考评主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等要求,突出岗位特点和风险防控要求,分专业、分层级开展
第五条安全环保履职考评按领导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操作服务人员分别组织
(一)领导人员指处级领导人员
(二)一般管理人员指公司机关处室、二级单位管理与技术人员(含科级干部)
(三)操作服务人员是指岗位操作和服务人员
第六条安全环保履职考评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考评、全员覆盖”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接受安全环保履职考评
第八条本章内容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节管理职责—2—第九条公司各级主要领导是单位安全环保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安全环保履职考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制订考评方案,指导安全环保履职考评,为考评工作提供资源保障
第十条公司分管领导按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