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2015年12月修改)一、目的为更加规范员工技能鉴定工作,调动员工学习技能的积极性,稳定关键岗位人员队伍,逐步实现“操检”合一目标,落实中钢协2015年《冶金行业职业(工种)设置分类》,实现集团公司4个10%目标,现对2014年《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如下: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在册的生产一线工段级及以下员工、处室主办及以下级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
三、组织机构1、技能鉴定评审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成员:各副总、各分厂厂长、人力资源处处长、机动处处长、培训中心主任2、技能鉴定办公室:主任:由集团培训中心主任担任,负责技能鉴定委员会常务工作
成员:由培训中心成员组成,负责技能鉴定的日常工作
3、技能鉴定评审组:冶金类工种评定组:评委由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分厂技术科、各分厂机动科及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通用工种评定组:评委由临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专业评委、各分厂机动科、集团机动处人员、集团技术中心人员组成
四、相关部门职责1、集团培训中心负责技能等级鉴定的受理及组织工作,负责设计理论考核试题并组织考试;2、技能鉴定评审委员会专家负责实操考试的出题及评分标准的制定,并组织考试和评定;3、集团培训中心与所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操考试场地、考试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并组织现场实操鉴定;4、集团培训中心负责理论与实操成绩的汇总,并公示三天,无异议时将最终成绩交集团人力资源处;5、集团人力资源处依据技能鉴定考试成绩,(按照相关规定核算技能补贴,并在当月工资中予以兑现)
五、技术等级设定及鉴定计划1、技术等级的设定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1档—3档)、中级工(1档—6档)、高级工(1档—3档)、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职级
2、工种的设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中国钢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