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 XX 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湖南XX 酒店连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受让方:(下称 “乙方 ”)身份证号:住所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甲方依法持有某县XX 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现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目标公司100% 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段、谭,同时段、谭自愿共同作为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共同受让目标公司100% 的股权。为明确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交易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1、目标公司系年月日于湖南省某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元,由湖南XX 酒店连锁有限公司100%持股;2、目标公司的经营场所为位于某县县城梅苑开发区的某县赛能大厦楼至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009年 6 月 12 日甲方(原名为“湖南 XX 投资有限公司 ”)与崔合林(某县赛能大厦的业主)签订《某县赛能大厦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且 “租赁合同 ”约定 “租赁合同 ”签订后,湖南XX 投资有限公司(即本合同甲方)可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成立后“租赁合同 ”项下湖南 XX 投资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自然全部转移至该新注册的公司,但湖南XX 投资有限公司仍需对“租赁合同 ”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转让标的甲方自愿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其中乙方之段受让目标公司 %的股权,乙方之谭受让目标公司 % 的股权。乙方之两位受让人对目标公司股权的分割不影响其作为一个整体共同享有本协议项下之权利、共同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肆佰叁拾万圆(小写:4300000元);2、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贰佰万圆(小写: 2000000元);3、乙方应当于甲乙双方办理完目标公司的资产交接手续之日起3 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圆(小写:2300000元);4、甲方没有做出新指示的情形下,乙方应当将前述股权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户名:开 户 行:银行账号:四、资产交接1、目标公司全部资产详见本协议附件《某县XX 大酒店有限公司资产清单》,目标公司的全部证照和政府批准文件详见本协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