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广联总字[2008]第号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健全各项激励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条各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教育和督促本部门的员工,遵章守纪,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起带头模范作用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合同工、钟点工、退聘工、劳务工等
第二章奖励条例第五条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奖励:1.在完成各项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节约公司费用和能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有合理化建议和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的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钻研业务,维护设备,严格遵守各项责任和操作规程,在经营过程中有显著成绩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8.维护社会公德,拾金不昧,数额较大的
9.在公司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服务、技术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行为
第六条对员工奖励分为:总经理特别奖、评为公司先进员工、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第七条奖励标准:1、凡给予总经理特别奖者,一次性奖给奖金50~500元;凡被评为公司先进员工者一次性奖给奖金200~500元;凡被记功者或授予荣誉称号的部门,一次性奖给奖金300~1000元;凡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者,除获得以上奖励外,还将给予一次性其他福利方面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总经理室决定
第八条奖励流程1.总经理特别奖、记功的由门店或部门负责人提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