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方案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99、《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9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 200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 85、以及适用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二、编制目的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 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率,能达到最大程度的控制和预防交通事故、火灾、坍塌、空中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亡等事故发生。2、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实现,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达到目的。3、建设过程中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避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4、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交通事故、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三、组织机构组长:郑立军(项目经理)副组长:陈刚(总工)组员:范东升(工程科) 、金英子(安全科)、程远(材料科)职责: 1 、项目经理的职责: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等,结合单位或者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②、认真做到“五同时”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③、在施工前,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④、保证各种生产建筑物、技术设备和工具等,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卫生标准。组织编制全段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经工程处批准后,积极组织力量按期完成。⑤、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检查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现场或关键岗位要实施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对本单位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⑥、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