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接受被告人周00亲属的委托,后征得周某某本人同意,由浙江00律师事务所指派,作为其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现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量刑时参考:一、被告人周某某的行为符合防卫过当
也就是说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具有防卫过当情节
从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上说:1、防卫的起因上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被告人是在张某某伙同被害人等近十人欺行霸市、围殴被告人时将被害人捅伤
被告人周某某家住安徽农村,抛妻别子只身一人来到嘉兴投奔哥哥学做收购废毛纱生意,有幸觅得一合作伙伴(杨某某)
叁人选好店址,一切具备,只欠开张
不料,其一合伙人杨某某的姐夫张某某从中阻拦,阻拦原因仅仅是张某某弟弟正好也在同一条马路对面开着同样业务的店面,为了独揽生意,张某某无理阻挠
在法制的天空下,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环境中,被告人本可不顾及张某某的欺行霸市行为,也无需和张某某作任何探讨,更无需在已经交了28000元房租之后重新选址,但念及初来乍到,和气生财,被告人忍让了,决定与张某某先作商议后另行选址
可是,被告人哪里知道自己的忍让换来的是对方的报复准备(详见侦查卷第43页张某某笔录“我打电话给住在湖州的李伟,并且叫他再多叫几个人过来
”)7月25日晚10点多钟,被告人与哥哥带着另选店址的诚意准备和张某某好好谈谈,并叫杨某某转达
怎知,张某某“还是不同意,说话的声音也比较响,金杯车上的人听见了,也都走了过来”,十多个人,来势汹汹,根本不是来好好谈谈的,有人放出狠话来“000,你今天答应不开这个店的话,就什么事情也没有”“张某某讲,如果我们要开这个店,叫我们洪合不要呆了,老家也不要回去了”(详见侦查卷第54-55页吴灵璧笔录),被告人哥哥回了一句“你话不要说的那么大”之后,对方就先对被告人哥哥动手了,在被告人前去拉架的过程中,对方又对其拳打脚踢,在百般忍1耐却仍旧落得个被群殴的情况下,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