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管理人工作报告要点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重整管理人向法院与债权人汇报担任管理人以来的工作情况
重整管理人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年月日,人民法院以()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立案受理有限公司提起的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进行重整的申请
同日,人民法院以()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 宣告 **集团进入重整程序
年月日,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进行公告
年月日,人民法院以()破字第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成立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清算小组
同日,人民法院以()破字第号《民事决定书》指定****** 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清算小组为**集团管理人
目前 **集团的重整清算小组组成人员如下:(1)组长:(2)副组长:(3)成员:(4)成员:(5)成员:(6)成员: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管理人依法接管**集团,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积极有序地开展债权登记审查、资产维护、应收款催讨、监督管理债务人日常经营、财务审计与评估、 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准备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工作
现将重整清算小组自成立并被指定担任管理人至今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第一部分企业的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集团系一家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集团的主营业务为:二、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集团的目前的股权架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第二部分管理人工作重整清算小组被指定担任管理人后,在人民法院的指导、 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至本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止管理人的主要工作如下:一、依法接管,保护财产安全重整清算小组成立并被指定管理人后,即组织对** 集团的接管工作,包括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 法人章及相关印章交接等手续
向法院申请中止各项诉讼的进程,解除部分法院因诉讼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