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工伤条例解读 新工伤条例解读 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损害,用人单位应填写《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于事故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报属地社保中心工伤科,领取《工伤职工就医须知》。 工伤参保人发生工伤后如何就医? 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当病情稳定进行治疗的,应当在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伤者入住工伤协议医院后不得自行转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住院期间单项收费超过4000 元(含 4000 元)的诊疗项目、手术材料等,院方需填报《潍坊市工伤保险特检特查审批表》到社保中心审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康复治疗的,到指定康复协议医院进行。目前我市康复协议医院: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市中医院。 工伤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工伤转诊、转院? 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的,事前必须由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请属地中心审批同意、紧急抢救的 3 个工作日内补办转院审批手续。 提交资料:(1)《潍坊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需异地治疗的填报《潍坊市工伤职工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在市社保中心网站下载,由转出医院填写相关内容;(2)《工伤认定书》。 自行转诊、转院的后果:工伤医疗费用自付。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垫付报销? (一)医疗费用垫付的情形: ① 工伤认定前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 ② 工伤认定后,本次治疗未终结的医疗费,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报销; ③ 旧伤复发门诊治疗的; (二)提供资料: ①《潍坊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由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份; ②《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门诊治疗的:门诊发票原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清单、辅助检查报告单、工伤职工就医须知; ④ 住院治疗的: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工伤职工就医须知; ⑤ 转诊、转院治疗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批表》; ⑥ 旧伤复发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⑦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决书、执行书等其它相关民事赔偿材料。 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发生的哪些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发生的以下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