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无追索保理合同定义无追索保理合同是指保理商在承担有关单据的支付、追索和催收责任之余,不向委托人索取或保留该委托交接单据的追索权。也就是说,保理商不再向原始债权人要求赔偿,保理商只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只有委托人才有权要求赔偿。特点1.委托人获得了快速融资的便利在无追索保理合同下,保理商对单据的审查、核准速度较快,能迅速向委托人提供融资服务,满足委托人的融资需求。另外,无追索保理合同的融资额度通常较高,可能符合委托人的实际需要。2.委托人将风险转移给保理商在无追索保理合同下,保理商承担有关单据的支付、追索和催收责任,也就是说,委托人将其账款的有关风险转移给保理商。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账款时,风险由保理商承担。3.适用范围广无追索保理合同适用范围广,可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和单据。对于有较高信用评级和为实现资金流动而寻求融资的企业而言,无追索保理合同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优缺点优点1.委托人的融资申请能够得到迅速的审批和放款。2.委托人无须承担追索、催收等职责,保理商对单据的追索、催收和支付风险承担。3.由于是无追索保理合同,保理商对单据货款支付的义务不受委托人付款能力或履行能力的限制。缺点1.保理利率较高。2.无追索保理合同只适用于信誉较好、营业额较大、信用客户居多的委托人。3.委托人无法获得全额数额的预付款项。无追索保理合同和有追索保理合同的区别无追索保理合同与有追索保理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保留追索权。在有追索保理合同中,保理商要求委托人保留追索权,以便可以向原始债权人追讨赔偿。而在无追索保理合同中,保理商不保留追索权。保留追索权的有追索保理合同能够激励原始债权人保持谨慎,减少有关债务人的风险,对维护其信誉有一定帮助;而无追索保理合同缺乏了激励保理商谨慎审查单据和债务人信用状况的机制,增加了保理商的风险,增加了保理利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结论无追索保理合同可以为委托人提供便利和一定的风险保障,但其利率较高、适用范围有限,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和单据。委托人在选择合同类型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