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医院麻醉科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为规范分娩镇痛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作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分娩镇痛诊疗技术的操作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分娩镇痛技术,是指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主要包括硬膜外腔镇痛、蛛网膜下腔镇痛和蛛网膜下腔一硬膜外腔联合镇痛等诊疗技术
一、椎管内分娩镇痛实施前产妇的评估椎管内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病史(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合并症、特殊药物应用等)、体格检查,以及相关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和血小板计数、凝血功能检查等)
存在合并症或其他异常情况者,应当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二、椎管内分娩镇痛适应证和禁忌证(一)椎管内分娩镇痛的适应证
产妇自愿应用
经产科医师评估,可阴道分娩或经阴道试产者
(二)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禁忌证
产妇不同意,拒绝签署知情同意者
存在椎管内阻滞禁忌证者,如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感染或损伤、低血容量或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脊柱病变或严重脊柱畸形,神经系统疾病或神经病变等
对局部麻醉药及阿片类药物过敏者
产妇无法配合进行穿刺的情况
三、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知情同意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实施应该由产妇本人自愿同意,由产妇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能实施
椎管内分娩镇痛知情同意书应当详细描述其预期的效果、优势,对产程和胎儿的可能影响,潜在的并发症及不良反应,以及可能的替代手段,由实施操作的麻醉医师向产妇进行详细说明后签署
四、椎管内分娩镇痛开始的时机产程开始后,产妇有要求,经评估无禁忌证后,在产程的任何阶段均可开始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
五、椎管内分娩镇痛实施流程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实施可参考下列流程:1
产程开始后,产妇提出要求
产科医师/助产士/产房护士、麻醉科医师进行评估
拟定镇痛方式
签署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