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高考考点及考点周边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表受检单位:年月日检 查 内 容检 查 结 果存 在 以 下 情形,应依法取缔1
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2
相关证照不全的
达不到以下要求,应停业整改1
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 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 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 18 米
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折合 2 瓶 50 千克或 7 瓶以上 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存瓶总重量小于420 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
存瓶总重量大于 420 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 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
2 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 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 3 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
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 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
2 米到 2
0 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 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瓶组气化站、 燃气管道、 用气设备、 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
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