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安全管理细则1、总则1.1 为了保护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结合门店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2、安全责任与意识店长及店员必须具备安全管理意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宗旨是“预防为主、消除隐患”。3、管理细则3.1 店长责任制3.1.1 店长根据公司授权,全面负责门店的安全管理工作,当门店的财产、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损害时,店长应承担相应责任;3.1.2 店长要做好门店的安全管理的指导、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3.2 消防安全3.2.1 门店设置消防栓,每个消防栓配备2 个灭火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3.2.2 门店内严禁吸烟,清理垃圾时应确保没有火种或者易燃易爆物品。3.2.3 照明设备不能放置于易燃物品旁;3.2.4 消除安全隐患,门店歇业前应检查电源开关是否关闭。3.2.5 随时留意并检查插座、插头、线路的绝缘体是否脱落或者损坏,及时更换;3.2.6 全体员工应知晓总电源开关和灭火装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3.2.7 如遇漏水、水淹、火情,应及时关闭总开关电源,并上报总部维修。3.2.8 火灾发生时如有顾客或者员工在场,应第一时间疏散人员,急速打电话119 灭火,并将情况告知总部;3.2.9 火灾发生时,抢救的财物应由专门人员看管,防止乘火打劫;3.3 门禁安全3.3.1 门店要经常性的检查门锁使用情况,门店应使用两把门锁,一个是卷帘门锁,一个是手推门的门锁,由两个人分开保管,并在《门店表格汇总册》里及时填写钥匙保管人员;3.3.2 要经常检查门店窗户、防盗窗、玻璃是否破损,是否牢固;3.3.3 门店歇业前应认真检查,确保窗户关好,店门上锁;3.3.4 收银台钱箱的钥匙只能由收款员保管。3.4 设备管理3.4.1 门店所有设备的说明书、保修单据、遥控器等随带物品由门店保管,如有遗失由门店负责;3.4.2 所有设备尤其是电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操作按标准执行,不准在未关机的情况下,关闭电源。3.4.3 所有设备应保持清洁,防止灰尘污染,缩短使用寿命;3.5 防止意外伤害3.5.1 店内店外打碎的玻璃碎片等尖锐物品应立即清扫干净;货架、柜台、活动道具等有突出棱角的,应先用胶带包好,如有需要报行政部处理;3.5.2 登高必须使用牢固的梯子,不要站在纸箱或者其他不稳定的物品上进行操作;3.5.3 不可在店里快速奔跑,发现走道上有任何障碍物或者易滑倒的物品时应立即清理干净;3.5.4 玻璃柜台不应放置过重的物品,也不可将双手及上身压在上面;3.5.5 若顾客在店内受伤,先为顾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