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宿松县中医院电脑耗材招标投标书项目编号:投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佳弘电子经营部2014年12月18日宿松县中医院招标承诺书宿松县中医院:根据宿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参与你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内内郑重承诺: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1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宿松县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义务,不向政府采购单位提供虚假信息,不向政府采购单位提供不合法的各种返利、回扣(包括物品、有价证券),不以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名义从事超出政府采购供应商权利的任何商业活动
二、我公司保证对在采购活动履行期间的行为(销售、结算、售后服务等)负全部责任,遵循公开透明、诚实信用、优质服务的原则
如发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违反采购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宿松县政府采购部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采购文件罚则对我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三、我公司保证根据宿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采购文件要求及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包括单一合同折扣)及时向宿松县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在采购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四、我公司保证本次所供货物是2015年1月1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ISO9000体系认证等),符合国家环境认证(3C认证等)的设备五、我公司保证所供机型的配置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一一对应,如果中标机型更新换代,我公司保证将原中标机型一对一替换为新机型并同时向贵方申请更新,新机型的规格配置不低于原中标机型,调整后的优惠率(或利润率)不低于该产品投标时的优惠率
并在价格调整的同时,提供新机型最新平均市场价证明
如备品备件、耗材更新,操作同上
六、我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项目中,我公司的投标产品为该品牌在市场的主流产品,在宿松县范围内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