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贸易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贸易大厦消防平安管理规定 为加强大厦消防平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削减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大厦、客户的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大厦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需符合防火要求,保证平安。人员离开电气设备时须将电源切断。 2.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平安要求的,要准时申请修理或更换。 3.遵守电器平安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丝。除工作需要获得批准外,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 4.禁止在电源插座和配电装置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5.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头和开关不得断线、老化、暴露和破损,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6.变配电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加热设备,通风要保持良好。 7.库房宜采纳 60W 以下的白炽灯,与物品较近灯具应加玻璃罩和金属网加以庇护,照明灯具应安排在主通道或垛距上方。 8.库房保管员在离开库房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任何火险隐患时方可离开。 9.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明火,库房内的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有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垛与垛的距离应符合要求,留出适当距离,库房主通道的宽度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0.化学物品及压力容器应单独设置库房。 11.楼梯、走道和平安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好有效。 12.物管中央每个员工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准损坏、阻止和擅自移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私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13.如需占用大厦周围消防车通道及停电、停水及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需通知保安部门和工程部。 14.大厦内全部人员,均应把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办法,认识建造内外的疏散路线(通道)。 15.严禁在大厦内各公共区域、电梯轿厢内、施工区域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16.大厦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需事先到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开具动火证。 17.动火时,现场设专人看守并实行防火措施,做好灭火预备,操作人必需持有专业操作证书。 18.大厦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需存放,必需做到专库、专放、专人管理。 19.发觉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要准时劝阻制止,并向保安部门准时报告。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大厦内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